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紧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需要,依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月21日,教育部发出公告需要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公告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看重防控工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准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手段,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预防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健全应对处置机制。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组织领导,拟定周密策略,组织力量拓展防控,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准时指导行政地区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防控工作。
公告需要,各地和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新年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重点环节,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需要。
公告强调,各地和学校要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学习生活的学生状况,通过多种形式拓展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学生防控工作。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公众号、父母群、学生群等互联网途径发放假期生活提示,拓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常识和防控需要,引导做好防控。区别已发生疫情和未发生疫情区域,指导分类做好应付策略。发生疫情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拟定严谨周密的防控策略,依据疫情进步状况,切实做好开学师生返校预案及有关筹备工作。要重点关注贫困区域、农村区域、边远区域等医疗卫生资源条件相对薄弱区域学校防控工作。有关高校要关心关爱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附属医院师生,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公告强调,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等高校要主动参与科研攻关,配合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专业力量一同攻关。组织引导高校有关专家在科学推广疫情防护常识等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公告需要,各地和学校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师生发生疫情状况,准时准确学会信息,积极获得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集中救治、全力救治病人,有效处置疫情,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手段。
公告强调,各地和学校在春天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拓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变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饭店、运动场馆、图书馆、卫生间等重点地区和场合环境卫生改变整体行动,做到平时通风换气,维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公告强调,各地和学校要把握新年前后、寒假、春天学期开学前后等要紧时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父母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手段,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拓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升防范意识、知道防治常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维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训练,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培养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法。